原標題:討債不成,男子腳踢村委大門 門鎖螺絲松動,他被拘留5天
討債不成,男子腳踢村委大門 門鎖螺絲松動,他被拘留5天 警方認定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男子認為處罰太重,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踢壞一枚螺絲就被關5天,你們說我冤不冤啊。” 溫州樂清大荊鎮油岙村村委會欠了李先生等人10多萬元工程款。李先生幾番討錢不成,一怒之下,腳踢村委會大門,導致門鎖一枚螺絲松了。 村支書報警稱李先生破壞辦公秩序,第二天,李先生被行政拘留5日。 李先生認為,自己踢門固然不對,但事出有因且情節輕微,拘留5天處罰太重。 4月29日,李先生向樂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前天,樂清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沒有當庭宣判。 腳踢村委大門,被拘5天 李先生說,去年4月,他與親戚承包了樂清油岙村一個水渠工程。今年初工程竣工并通過驗收,工程費用46.2萬元,油岙村村委會陸續支付32萬元,還欠14.2萬元未付。 李先生說,工程隊工人催著他要錢,他便催著村委會盡快結清尾款。村委會本來說好4月14日給錢,但最終沒有動靜。次日,他跑去村委會要錢,當時村委會正在開會。等到會議結束,他拉著村支書要錢,不料村支書說“這事我不知道”。李先生急了,在會議室門口攔著村支書不讓走,言語沖突間,一腳踢向會議室的門,導致鎖扣上螺絲松動。 李先生說,隨后村支書報警,樂清大荊派出所民警將他帶至派出所調查,直到第二天中午,因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李先生說,他在派出所接受調查期間,村主任李小岳曾去派出所要求調解處理,但民警沒采納。 在拘留所的5個日夜,李先生越想越委屈。4月29日,他向樂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李先生腳踢大門時,殷先生在場。殷先生告訴記者,油岙村村委會辦公樓,是一座舊式三層小樓,底下是李氏宗祠,三樓為村委會辦公室和會議室。李先生踢的大門,是一扇用鐵皮包裹的木門,老式門鎖,鎖扣有螺絲松動的痕跡,其余部位完好。 庭辯焦點:該不該拘留5天 前天上午9時許,此案在樂清法院第八審判庭開庭。 原告席上是李先生和其代理律師蔡賢弼,被告席上是樂清市公安局法制科民警,油岙村村主任作為第三人出庭。 李先生稱,此案并不復雜,無非他把門踹了一腳,這處罰重了。兩名證人出庭作證稱,他們均在油岙村村委會擔任職務,會議室大門之前就被人損壞過一次。 村主任李小岳也說,欠錢一事屬實,沖突時他不在現場,事后他特意去了一趟派出所。他覺得,即使門鎖全部損壞,也就十來元,情節輕微,畢竟是同一個村的,建議派出所教育下或者調解下算了。不過,派出所沒采納他的意見。 拘留5日,李小岳說:“是有點過了!” 那為何要行政拘留5日呢? 樂清市公安局大荊派出所辦案民警,曾在接受采訪時稱,他們接警后,立即對此案取證調查,根據物證以及雙方的口供顯示,當事人李先生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之規定,且在報警人(村支書)拒絕調解的情況下,他們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罰,其間并未受到外力干擾。 庭審結束后,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愿意接受庭后調解,被告方同意。但李先生表示,自己是個生意人,這件事他不在乎賠多少錢,關鍵是想恢復名譽。 “我從小到現在,從來沒有犯過法,現在就因為踢壞了一枚螺絲,被人說我坐過牢,這讓我以后還怎么見人!”李先生攤開手,激動地說道。 此案將擇日宣判。 庭外觀點:處罰太重了 不光是村主任,52歲的油岙村村民葉華林也認為,拘留5日太嚴重了。他說,這扇門門鎖本就不太好,去年有人鬧事時就踹壞過,那些人還砸壞了辦公桌。那些人事后并未受到處理。 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一來也認為,對李先生拘留5日的處罰并不合適。 陳律師說,李先生一腳如果只是門鎖螺絲松動,甚至都未必算得上損壞公私財物。“情節輕微,只要口頭警告就可以達到教育目的,行政處罰過重,反而會激發矛盾,這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目的相悖。” 有人將此事發到網上,大部分網友也認為5天拘留處罰太重。 網友“親親豬”說,如果那一腳只是踹松了螺絲就要被拘留,那我在學校因不滿老師教育,偷偷踹過學校校門好多腳,不知道要被關幾次?更何況,村里還欠人家錢呢。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