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諧恩愛,這是作為兒女都愿意看到的。可沈陽有這么一個女兒,她自己今年都40歲了卻不想讓母親過好,非逼著母親與繼父鬧離婚。 女兒逼老母親與繼父離婚 日前,東陵區法院棋盤山法庭法官盧政麒接到了一起離婚案。72歲的任老太要和75歲的王老漢離婚。陪任老太前來辦理離婚起訴的是她的40歲的女兒。 “他不是我親爸,是我繼父。”任老太的女兒說,“我媽跟他在一起生活了25年了,剛開始時,我媽年輕能幫襯他們家,他對我媽還挺好。現在我媽歲數大了,特別是房子要動遷了,我就發現他對我媽不太好了,總是欺負我媽。” 填寫離婚訴狀時,法官看出任老太眼神中有著諸多不情愿。“你沒看出來嗎?他們就是想獨霸財產,你現在不和他離,以后等你老了,你看他們家還有誰能管你。”在女兒的勸說下,任老太在離婚起訴書上簽了字。 開庭時,王老漢不愿離:雖然各自都有兒女,但我們在一起生活了這么多年,感情一直都不錯,基本上沒紅過臉。任老太也禁不住流了淚,流露出不想離婚的想法。 法官安排繼父與女兒嘮明白 原來,隨著老兩口年事已高,財產分配問題提上日程。兩位老人都希望自己的親生子女多獲益。雙方子女更是各不相讓,也想分得更多的甜頭。爭斗從暗流涌動到撕破臉皮,矛盾逐漸明朗化,最后不得不“訴諸公堂”。 看到兩位老人矛盾不大,而且離婚的意愿也不堅決,盧法官對癥下藥進行調解。于是,盧法官找到鬧騰最歡的任老太的女兒,耐心勸說:“老來伴老來伴,雙方彼此都有了心理依賴。兩個老人如果能互相照顧直至終老,這是多么好的事兒。” 任老太女兒承認,母親與繼父結婚時,自己很少和繼父交流。雖然自己和繼父之間沒有沖突,但內心還是對繼父有抵觸情緒,認為繼父在財產分割時肯定會“偏心眼”,才產生了想讓母親和他離婚的想法。盧法官特意安排任老太的女兒和繼父坐在一起推心置腹地聊聊。繼父表示:手心手背都是肉,分財產時一律一視同仁。事說清了,任老太和女兒達成了一致意見,選擇了撤訴。 半路老夫妻離婚多是錢鬧的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吳麗君表示,目前,全市各級法院所受理的老年人離婚案件中,幾乎都是半路夫妻。究其原因只有一個,就是“錢鬧的”。 一般情況下,鬧離婚的半路夫妻多數都各自育有子女。老人年紀越來越大時,子女只愿贍養自己這方的老人,而不愿贍養另一方。同時,子女還擔心自己這方老人一旦去世,會涉及遺產繼承等問題。特別女方的子女擔心自己母親年紀大了無法處理好身后事,害怕財產分割不均,就想趁著老人頭腦清醒之時逼著老人去離婚,老人沒辦法只能順從。面對這種情況,吳麗君法官建議半路夫妻:最好在結婚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或對各自的財產處置做出一個約定。如約定婚前財產歸屬,婚后財產應該如何分配等。沈陽晚報、沈陽網主任記者 王立軍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