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圖:現場兌現執行款 中國傳媒聯盟 訊(蔡勇 趙銀熙 文/圖)日前,四川省綿陽市拘留所管教民警與游仙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聯動,有效化解一起離婚經濟糾紛案,案結事了。 現年34歲的被拘留人李東(化名),系綿陽市游仙區人,其與前妻通過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二審依法判決李東和前妻分別獨自撫養一子女,李東應支付前妻費用共計4.9萬余元。但李東以自己要獨自撫養女兒,并且經濟收入較低為由,一直拖欠至今履行法院判決義務,遂其前期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李東拒不履行支付,法院依法將其處以司法拘留。 李東被送進綿陽市拘留所后,主管民警陳楊多次對李東談話教育,對其講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決的給付義務是一種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讓李東認識到后果的嚴重性和法律的威嚴性,使其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為了進一步做好李東的教育轉化工作,協管民警張永武采用以理規勸的方式從家庭、情感、子女成長等方面對其開展教育工作,使李東認識到自己長期“耍賴”的行為給父母、子女及前妻家庭造成了極大傷害,特別是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了危害。 主管民警陳楊從多次的談話中,了解到李東的父母系退休工人,收入情況良好,且已有履行法院判決義務的意愿。此案的矛盾化解負責人綿陽市拘留所副所長楊波在深入了解案情及李東的認錯態度后,提出采取以情互動的方式進一步開展矛盾化解工作,一方面安排管教民警陳楊聯系游仙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將李東到拘留所后的思想認識轉告經辦法官,同時將李東的經濟來源、家庭情況通報給執行法官,請法院給李東父母做好履行法院判決義務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安排李東聯系父母到拘留所接受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為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奠定堅實基礎。 日前,李東的父母到綿陽市拘留所后,副所長楊波、民警陳楊、張永武給他們轉達了李東在拘留所的思想認識,并征求其履行法院判決義務的意見。當天下午,在綿陽市拘留所分管此案的副所長楊波和管教民警及游仙區法院執行法官的見證下,李東及其父母綿陽市拘留所矛盾化解室里,將4.9萬余元現金交到了執行法官手中,使這起離婚經濟糾紛案案結事了。游仙區人民法院并對李東依法作出了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決定。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微信:2230587892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