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誤入傳銷組織 花光積蓄網貸欠債
中國傳媒聯盟 訊(秦家智 特約記者 趙銀熙)被欺騙加入傳銷組織,花光家庭積蓄還網貸,本是受害人卻為還欠債實施入戶搶劫。近日,由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景某犯搶劫罪一案,經涪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依法對被告人景某以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四川綿陽:“外賣哥”為還債實施搶劫獲刑10年6個月 此案經涪城區檢察院審查查明,2016年9月,被告人景某被他人欺騙加入“新時代”傳銷組織,先后被騙10余萬元,其中網貸7萬余元,另借他人現金3萬余元。脫離傳銷組織后,景某于2018年4月至6月在某外賣平臺當送餐員,之后在離職后未退還工作服。因無力償還欠款,景某便打起了歪主意,謀劃實施搶劫并在網上購買了兇器尖刀。 今年7月1日晚8時許,景某身著外賣衣裝,手提偽裝食品袋,身背裝有兇器尖刀、扎帶、封口膠帶的挎包,騎電瓶車在綿陽城區尋找作案目標。當晚9時許,景某在綿陽城區某小區門口見被害人獨自一人往小區里面走,便尾隨進入小區并同乘電梯。在被害人剛跨出電梯門時,景某便上前勒住被害人的脖子,用尖刀威脅被害人打開房門,使用扎帶、膠帶綁住被害人,將被害人價值1000余元的手機和200元現金搶走。被害人報案后,涪城警方及時將景某抓獲歸案。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