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代駕,現已慢慢成為熱風,讓酒后不方便開車的人群多一份安全。然而,近日在晉江市有一名醉酒男子卻因抱怨代駕費用太高,最終冒險自己駕車被警方抓現行,換來了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六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12月9日凌晨3時28分,市民錢先生向新塘派出所報警稱:在新塘街道荊山加油站往橋暉路方向的紅綠燈,其與人因代駕費問題發生糾紛,請求幫助。 民警出警到現場,經了解獲悉,報警人錢先生是一名代駕司機,凌晨3時許,一名醉酒男子劉某在網上叫了代駕服務。接單后,錢先生來到指定地點石獅市一酒店接上了醉酒男子劉某。 可就在錢先生代駕回晉江市永和鎮坂頭劉某住處的途中,劉某卻突然抱怨代駕費用太貴,不愿意付代駕費,于是兩人在中途荊山加油站往橋暉路方向的紅綠燈發生爭執。民警到場處置過程中發現劉某渾身酒味,說話前言不搭后語,可見喝了不少酒。 經過民警一番調解勸說,凌晨4時許,雙方最終和解,劉某付了車費,錢先生先行離開。細心的民警不放心醉酒的劉某,詢問得知劉某已打電話給他老婆來接他后,民警陪他在路邊等待。不一會,劉某以其老婆已經在路上為由讓一直勸民警先行離開。 然而,就在民警離開后不久,劉某卻獨自駕駛小車離開。在不遠處等紅綠燈的民警發現了這一情況,“不對!他老婆哪有這么快到?這名男子不是喝醉酒了嗎?!”由于酒后駕車十分危險,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民警立即驅車將其攔截。 隨后,民警將劉某帶至永和交警中隊做進一步調查,經對劉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劉某體內血液乙醇含量為6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原來,劉某打電話給他老婆時,電話并沒有接通。隨后他想到此處距離住處不遠,在酒精的作用下,抱著僥幸心理,索性自己開車。沒成想,卻被剛離開的民警逮住了。 目前,劉某(男,重慶人,34歲)因涉嫌酒后駕駛被晉江警方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六個月駕駛證的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黃友恭 陳雅晴 黃紫文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