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子欲孝而親不在,這是人生一大憾事,而這樣的痛就真真切切發生在湖北男子楊某峰身上。年少犯下命案,他“隱姓埋名”潛逃21年,父親過世也不敢回家送終,但終究難逃法網。1月10日上午,楊某峰被移交湖北警方處理。
沒有身份證的男子
1月7日凌晨3時許,晉江市新塘派出所接報稱沙塘社區一餐飲店門口發生一起糾紛。民警至現場后,將當事雙方帶回了所里審查。
“我姓汪,江西人,身份證號碼我記不住。”本是一起簡單的糾紛案,民警在詢問中,一名男子提供了個人信息,民警查詢后發現與實際嚴重不符。
男子無法提供身份證證明身份,遮遮掩掩的態度也讓民警察覺到事情可能不只那么簡單。經過進一步的審查,男子才說出自己其實叫楊某平,湖北人,1972年出生。
但民警核查后發現仍舊與實際有出入,男子并沒有說實話。派出所民警將事情經過原委上報了該局合成研判作戰中心,終于查實男子的真實姓名為楊某峰,湖北人,1972年出生,涉嫌于1998年7月15日在湖北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一名網上在逃人員。
“楊某平是楊某峰的一個曾用名,但他故意提供了一個諧音字。”經辦民警王警官說,楊某峰存著僥幸心理,但終究逃不過民警的“火眼金睛”。
潛逃21年父親過世不敢回家送終
被識破后的楊某峰對自己當年一時沖動犯下命案后悔不已。
1998年,當年的楊某峰不過25歲,正值青春,他在湖北羅田縣當地的一家酒店做幫廚。7月15日那天,他和同事到山上的一個池塘釣魚,后來才知道那個池塘是有人家的,人家過來趕人,楊某峰和同事和對方產生了糾紛。
25歲是一個容易沖動的年紀,事后楊某峰和2個同事到了那戶人家家里,打了對方一頓。“我是后來聽村里人說,那人死了,警察都到了我家里。”楊某峰說,當時他心涼了半截,很害怕就從村里面逃走了。
一開始楊某峰逃到了縣里,后來又逃出了湖北,去了廣東東莞、福建晉江。“不敢回家,每個晚上都睡不著。”楊某峰說,逃亡的這21年里,他每個晚上都要喝酒才能入睡。
楊某峰犯事逃走后,他的老婆也離開了家,留下當時年僅2歲的兒子由楊某峰年邁的雙親撫養。
十幾年前楊某峰的父親過世,因為潛逃在外,他不敢回家送終。三年前,楊某峰偷偷回了一次老家,看見已經80歲的老母親步履蹣跚,兒子已長大,但他始終不敢靠近家門。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改過自新。”潛逃在外的楊某峰靠給鞋業公司拉業務為生,因為沒有身份證無法辦理銀行卡,他收錢只收現金,一天賺多少花多少。“不知道自己明天會在哪里,存錢根本沒有必要。”
逃亡不是出路,回避解決不了問題。臨近春節,作為公安機關的職責所在,在逃人員一日不到案,絕不會放棄抓捕,警方希望在逃人員及時投案自首,在逃人員的親人尋找和規勸親人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早日與家人團聚。(黃友恭 莊凌龍 陳雅晴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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