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訊(樊亞 趙銀熙)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自己捏造“勞務合同糾紛案”,邀請親友同鄉做假證據,將自己作被告告上法庭,之后再有“幫兇”將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款35.4萬余元轉交自己據為己有。 近日,綿陽高新區法院對檢察機關移送的劉艷系列勞務合同糾紛虛假訴訟案件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劉艷、李同以“虛假訴訟罪”判處刑罰。該案系“刑九”實施后,綿陽市檢察機關充分運用“內部一體化辦案機制”和外部與“公安機關配合協作機制”查辦的全省首例虛假訴訟案件。 制造假證騙取工資款 2010年3月,劉艷以“達縣某建筑有限公司”的名義,中標了江油市重興鄉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恢復重建項目工程,與江油市政府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同日某建筑公司與劉艷簽訂了《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約定該工程實行內部責任制發包給劉艷,某建筑公司提取2%的管理費。 工程建設過程中,重興鄉政府向某建筑公司撥付了工程款,某建筑公司在扣除管理費用后即向劉艷全額支付了相應款項。工程結束后,劉艷便找到了未在重興鄉工地務工的親友、同鄉李同及何志等22人,以“拖欠民工工資”為由,制作工資表、欠條、出勤表等虛假證據,以某建筑公司、劉艷為被告,于2012年7月16日到江油市市法院起訴。 該系列“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經兩級法院審理后,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劉艷支付22位原告的工資款354369.3元,某建筑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法院強制執行了劉艷銀行賬戶上的5939.96元,其余款項均從某建筑公司銀行賬戶上強制執行。領取執行款項后,李同等6人將錢交給了劉艷。 專案組抽絲剝繭調查取證 2014年底,某建筑公司到綿陽市檢察院控告該系列案件為虛假訴訟。由于該案涉及農民工工資且人數較多,綿陽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從民行、反瀆、反貪、偵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專案組,就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召開會議專題會議,分析研判落實偵辦方案。 為了深入調查此案,辦案人員調閱了原審訴訟卷宗近50卷,對案件疑點一一分析,討論決定了初查方向。2015年春節正月十五之前,民行處處長顧萬彬就帶領專案組前往達州,找到了22位民工中的一對夫妻,經過一個下午的詢問,他們承認是受劉艷的指使所為,繼而一次為線索突破口,使此案案情在4天之內清晰明顯。隨后,辦案組人員找到劉艷的大哥,經詢問后徹底了解到案件的原委。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專案組人員通過對案件部分原告進行詢問,了解整個案件的訴訟過程和訴訟證據,比對案件當事人的簽名,并對其宣講虛假訴訟構成刑事犯罪的法律后果,突破其心理防線,案件大部分原告承認了自己未到江油重興鄉工地務工,到法院提起虛假訴訟實為受劉艷等人指使。 全省首例虛假訴訟案定罪 歷經半年多時間,綿陽市檢察院專案組人員詢問涉案當事人30余人次,詢問案涉工程鄉政府和各村工程負責人、案件代理人等證人20余人次,查詢了法院執行情況和案涉銀行賬戶交易明細等。經過調查,綿陽市檢察院確認,本系列案件為虛假訴訟,對民事部分以李同、何志等8原告的民事起訴系虛假訴訟為由,向省檢察院提請抗訴,省檢察院審查后向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 對劉艷等人已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綿陽市檢察機關將案件線索于2015年4月移送至綿陽市公安局。近日,綿陽高新區人民法院對劉艷、李同以虛假訴訟罪作出有罪判決,判決被告人劉艷犯虛假訴訟罪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決李同犯虛假訴訟罪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處長顧萬彬表示,由于近年來虛假訴訟較猖獗,為了有力打擊此類犯罪行為,在市檢察院的推動下,全市“公檢法”機關建立了共同防范和查處虛假訴訟行為工作協作機制,本案充分運用了“內部一體化辦案機制”和“外部與公安機關配合協作機制”,讓案件在調查過程中,“公檢法”3家高效銜接有力配合,從而使此案得到高效辦理。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微信:2230587892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