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站 訊:2月4日春運第一天上午,翔安隧道春運公安交通執法服務點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查獲一輛涉嫌非法改裝、超員、非法營運的面包車。 當天9時許,警方在翔安隧道春運公安交通執法服務點設卡盤查過往車輛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閩D9R330的白色豐田面包車,當即將其攔停進行檢查。經檢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13人(1名廈門籍導游、12名寧夏籍游客前往大嶝島旅游),涉嫌超過核定人數50%未達100%違法行為。此外,該車司機朱某(男,39歲,河南籍)擅自改變車輛內部結構,將原有的7個座位增加至14個座位,涉嫌擅自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違法行為。民警現場對駕駛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據調查,該車為夏商旅行社所放雇用。司機朱某還涉嫌非法營運,已經移交翔安區運管所進一步處理。 目前,市交警支隊將夏商旅行社雇用無資質車輛從事旅客運輸等有關情況通報給市旅游局等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按有關規定對旅行社進行處理。 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 (一)“超載人數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未達百分之百的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第38條第3項,處500元罰款 (二)“擅自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4條第2項,處1500元罰款。 警方對客運車駕駛員安全提醒: (1)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有關證件,在規定位置放置客運線路標志牌;客運班車駕駛員還應當隨車攜帶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 (2)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法規和道路運輸駕駛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服務。 (3)認真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4)掌握旅客急救的基本知識。 (5)保持車輛清潔和車內空氣清新,保證車上消防等各項設備、設施齊備有效。 (6)檢查行李包是否裝捆牢固,長、寬、高及質量是否符合規定,禁止乘客在門道或過道上放置行李。 (7)協助乘務員組織旅客上車,維護好乘車秩序,提醒乘客遵守有關規定,不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8)旅客上車坐穩后,確認車門關好后起步;起步或停車時,應盡可能平穩,以避免乘客受傷。 (9)行車中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謹慎駕駛,文明禮讓,安全行車。 (10)駕駛客車要牢記謹慎駕駛的3條黃金原則:集中注意力、仔細觀察和提前預防;認真觀察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的行為,及時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1)途中密切關注車輛技術狀況,發現故障或不安全的隱患,應及時排除、維修,不得駕駛帶病車輛繼續行駛。 (12)客車行經險橋、渡口、危險地段和加油前,要組織旅客下車。 (13)途中停車休息或就餐后須核實人數后方能開車。 (14)遇到非常情況或發生事故應盡快呼救、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必要時及時組織旅客疏散。 (15)運輸過程中發生侵害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治安違法行為時,在自身能力許可的情況下,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配合公安機關及時終止治安違法行為。 (16)開車困倦時應選擇在安全地方停車,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應在下一出口駛離高速公路或在服務區適當的地方停車休息。 (17)講究科學駕駛,切實注意勞逸結合。一般情況下,應該保持每天8小時的休息時間,連續駕駛4小時以上,要停車休息20分鐘或以上;行車中盡量保持駕駛室空氣暢通,溫度和濕度適宜。(傅成快) 本文源自: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