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 訊:“醉酒入刑”五年來,廈門市警方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5月5日凌晨至6日凌晨,交警部門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統一行動,交警支隊特勤機動大隊、橋隧大隊,分局交警大隊分別在各轄區分時間段設點查處涉酒駕車違法行為:共出動警力431人次,檢查機動車3446輛次;共查處酒后駕駛機動車49 起,其中飲酒后駕駛機動車36起,醉酒駕駛機動車13起。 5日23時32分許,林某駕駛閩DN65XX號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翔安大道進島方向西濱立交橋下,被在此設卡檢查的交警支隊橋隧翔安隧道中隊民警攔截檢查,經現場酒精測試儀測試其酒精含量為:9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立即將其帶至廈門市第五醫院抽血,隨后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橋隧大隊事故處理中隊進一步審查。 5日22:40時,橋隧大隊海滄大橋中隊執勤人員在海滄大橋西引橋設卡攔查時,駕駛人鄒某無證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準備闖關,民警成功將該車攔查,經現場對該車駕駛人鄒某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96mg/100mg。經仙岳醫院抽血化驗結果為86.07mg/100mg,已經移交橋隧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立案處理。 5日凌晨1時許,思明分局交警大隊梧村中隊在攔查一部閩D551XX黑色吉普車時,駕駛員突然加速闖關。第二道卡口執勤人員立即將水馬推至路中,阻擋該小車行駛。但該車駕駛員依然加速前進,強行沖卡,將水馬卷至車底繼續逃竄。梧村中隊民警立即開展追捕行動,該車沿廈禾路往火車站方向行駛,闖過廈禾路雙涵路口的紅燈后,在湖濱東路右轉,消失在民警的視線中。根據路旁一攤販老板提供的線索,該車往鳳嶼路方向逃逸,民警繼續往鳳嶼路搜捕。在鳳嶼路上,民警發現一部小車停在路旁,駕駛員正在檢查自己的輪胎,行跡可疑,欲上前盤問,該駕駛員見民警走來,便立即上車往億寶酒店停車場內駛去。隨后,民警一面追蹤至地下車庫,一面呼叫警力增援,最后,在億寶酒店停車場出口將該車攔下。經檢測,該駕駛員陳某酒精呼氣測試值為91mg/dL,血液酒精測試值80.79mg/dL,達醉酒標準。目前,已將該車暫扣,并將駕駛員移送梧村派出所進一步辦理。 6日0時10分許,金某駕駛粵SW16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東渡路濱北路口至海山路口段時,被在此設卡檢查的湖里分局交警大隊湖里中隊民警攔截檢查,經現場酒精測試儀測試其酒精含量為99mg/100ml, 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立即將其帶至廈門市仙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酒測結果為106.81mg/100ml,隨后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湖里分局交警大隊醒酒并作進一步審查。 6日0時37分許,江某駕駛閩DQ63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湖里大道新豐路口至湖里大道火炬路口時,被在此設卡檢查的湖里分局交警大隊江頭中隊民警攔截檢查,經現場酒精測試儀測試其酒精含量為105mg/100ml, 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將其帶至廈門市仙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酒測結果為104.74mg/100ml,隨后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湖里分局交警大隊醒酒并作進一步審查。 6日凌晨約00時54分許,在同一設卡點,民警發現后方一部小車(閩D113XX)在橋上停車,接著開始往后倒車,設卡民警懷疑該車駕駛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朝該車靠攏,閩D113XX車變更車道準備離開,民警迅速趕到,控制該車。要求駕駛員配合酒測,警酒精測試為5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要求駕駛員蘇某停車熄火,下車接受檢查,但蘇某拒不配合,不交出鑰匙并將車窗玻璃關上,有逃跑逃避處理嫌疑,民警立即將其拉下車,要求其配合,但涉嫌酒駕嫌疑人蘇某依然不配合,民警果斷將其控制。同車人員戴某某(男)過來阻擋隊員控制嫌酒駕嫌疑人蘇某,拿出手機拍照錄像,并動手推民警,民警警告此行為會構成妨礙執行公務后,仍然高聲叫囂,試圖制造混亂和麻煩,影響民警執行職務,戴某某的行為已經涉嫌妨礙執行公務,民警現場撥打110,江頭派出所出警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處理。蘇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因其酒味很濃,民警將其帶至廈門市仙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酒測結果為107.09mg/100ml,隨后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湖里分局交警大隊醒酒并作進一步審查。 5日22時45分許,王某駕駛非汽車類無牌機動車經禹州大學城,被在此設卡檢查的同安分局交警大隊祥平中隊民警攔截檢查,經現場酒精測試儀試其酒精含量為46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開處強制措施憑證并加以教育。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