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謝謝你們為我們提供的法律援助,沒有你們,我們這百十來號人的血汗錢就打水漂了……”這是在貴州省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組織的農民工欠薪追討發放儀式上,一位農民工兄弟手里拿著寫有“為農民伸張正義,為民工討還工資”的錦旗,動情地對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說。 2013年11月,劉某等100多名農民工與設在溫泉村的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劍河縣配電改造新建工程項目部發生糾紛。農民工們到項目部準備搶電力設備,與項目部人員發生了肢體沖突。看到劍河縣法律援助直通車在附近辦理案件,劉某等農民工就前來求助。劍河縣司法局領導了解情況后,及時安排法律援助中心通過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受理該案,指派專人為劉某等農民工追討工薪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為103名農民工追回了被拖欠的40余萬元薪水。 糾紛起于欠薪 2013年6月8日,劉某等103名農民工受雇于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和宋某某實施10KV溫泉線配電改造新建工程,從事抬電桿、立電桿、架線等勞動。工程進行到9月,雇傭方應該支付103名農民工工資總計87萬余元。但該公司及承包人宋某某只支付了劉某等37萬余元,尚欠40余萬元未支付。劉某等多次找到該公司項目部要求其付清剩余勞務工資,該公司卻以與承包人宋某某有糾紛為由拒絕履行支付工資義務。 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承辦人于2013年11月20日代表農民工向劍河縣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經調查,因發包方凱里供電局將10KV溫泉線配電改造新建工程10KV及以下工程第十標包線路工程劍河段發包給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承建,湖南安裝公司又將工程承包給宋某某施工,宋某某本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因管理不善,與湖南安裝公司項目部,就工程結算問題發生糾紛,導致拖欠劉某等103名民工工資. 劍河縣勞動監察大隊先后組織業主單位——劍河縣供電局,第一承包方“湖南安裝公司”委托代表,施工承包人宋某某,民工代表等進行4次協調,均無果。在農民工的強烈要求下,劍河縣勞動監察大隊于2014年1月17日,依法下發《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給“湖南安裝公司”,責令其作出回答。 “湖南安裝公司”以公司做此工程沒有一分利潤,勞動局處理有失公平。工程量核算存在較大差異需要延長期限處理為由,不愿意支付農民工工資。 眼見春節即將來臨,仍沒有領到被欠工資,萬般無奈的農民工到劍河縣有關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上訪,并且情緒越來越激動。1月22日上午,民工代表又到縣勞動局鬧事,強烈要求立即發放工資,稱如得不到工資過年就要夾斷電線讓全城斷電…… 心中裝著百姓 為盡快解決民工工資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劍河縣勞動局邀請該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供電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如何解決支付本案民工工資問題。鑒于“湖南安裝公司”及承包人拖欠農民工工資屬實,拖欠金額485750元無爭議,會議建議由法律援助中心代表農民工通過法院先予執行部分工資以安排農民工回家過年。 鑒于訴訟時間長,春節前不能完成法律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及時請求法院先予執行湖南工業設備安裝公司部份款項給農民工們暫度年關,剩余部份年后再通過法律渠道解決。2014年1月23日,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代表農民工以勞務合同糾紛向劍河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1月26日劍河縣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劃撥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在凱里供電局承建的貴州電網公司2012年第二批10KV及以下配網工程劍河段施工工程款250000元;1月27日法律援助中心與劍河縣法院到凱里供電局先予執行劃撥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工程款25萬元。 2014年1月28日上午,在“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為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發放儀式”上,劍河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李宗林,縣司法局局長歐陽弘,將先予執行的25萬元工資發放到劉凡昌等103位農民工手上。當時,離大年三十只剩下2天。 辛勤只為和諧 2014年3月26日,103名農民工訴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及宋某某拖欠工資一案在劍河縣法院開庭審理。4月16日,劍河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及宋某某支付農民工工資152630元,案件訴訟費由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及宋某某全部承擔,二被告對法院判決認可,不上訴。 判決生效后,法律援助中心承辦人督促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履行了5萬元,余下102630元被告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及宋某某均不愿意履行支付義務。6月11日,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代表103名農民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7月23日,劍河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吳勝華等與劍河縣法院執行法官遠赴湖南省長沙市和株洲市執行判決余款。8月5日,在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組織的農民工工資發放儀式上,農民工們終于領回全部的工資。至此,歷時9個月的追薪維權畫上了圓滿句號。該案是一起典型的拖欠農民工勞務工資案件,但由于案件承建單位與承包人主體不清相互推諉,而103位農民工沒有直接與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連湖南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的住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都不清楚,導致該案訴訟、仲裁程序復雜。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辦案律師利用自身優勢通過協調、調解、仲裁、訴訟、執行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很好地幫助了農民工維權,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農民工的訴累和經濟負擔,及時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避免了一場群體事件的發生。(文/石仁均 石立)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