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百靈信息網 訊: 湖南德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長期致力于動物營養和動物保健的研究。十多年來,該公司在其董事長田大躍的帶領下,大膽創新,利用現代生物加工提煉技術,開發出了一系列“綠色、安全、高效、無藥物殘留”的新型動物藥品和預混料,在業內享有較高聲譽。該公司最新科研成果“德美南參畜寶生物飼料添加劑”系國內首創,專家鑒定認為,該項科研成果技術居國內領先水平,是我國畜禽類肉食安全技術領域重大技術創新. 為使該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造福社會,2008年4月,公司年產3000噸“德美南參畜寶生物飼料添加劑”項目,上報益陽市發改委,同年11月批復立項,據此,公司積極開展了項目籌建、設計、融資等組織實施工作,同時積極申請國家相關計劃項目,尋求支持,已通過國家863計劃重大攻關項目,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計劃資質審核。已列入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然而,正當項目順利進行時,因公司所在地規劃為商業區,高新區要求“退二進三”(時至今日未見益陽市政府出臺相關退二進三的政策及文件),公司必須搬遷。自此公司陷入進退兩難境地。 進,公司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合法的開發。公司計劃將本屬于商業用地性質的土地,通過商業開發來籌集資金彌補科技項目開發及搬遷資金的不足,一舉兩得,高新區領導卻不同意。退,公司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得不到合法的補償,搬遷生產無能力進行,項目更談不上實施,引進的投資開發商也因此而望而卻步,失望而歸。為此,公司多次向開發區領導匯報,請求依據相關政策與法規盡快解決企業“退二進三”的問題,但時至今日,長達近四年之久,仍未從根本解決,使企業蒙受了極大的損失,更令企業氣憤的是,在雙方未達成一致的前提下,高新區強撤企業圍墻,逼其退出。嚴重的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 據該企業負責人及相關法律專家介紹,在對待湖南德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退二進三“問題上,益陽高新區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具體事實是: 一。在沒有政策法規依據的前提下,以行政手段單方面要求企業退出,在沒有給予任何補償的條件下強拆企業圍墻。 2010年3月,根據市發改委的批復,公司將正在實施的“德美南參畜寶生物飼料添加劑”項目上報高新區,請求按市發改委的批復擴大生產規模 ,就在公司苦苦等待批復四個月后的2010年 7月28日 德美公司接到高新區管委會文字批示,公司所在地已規劃為商業區,工業項目退出,為此,公司及時向管委會作出書面報告請示具體的退出事宜,高新區于2011年11 月 7日,2011年12月21日連續2個紅頭文件作出批復,批復只要求企業退出,而沒有任何有關退出的相關政策及法規依據以及補償辦法。到目前為止,益陽市政府仍未有相關“退二進三”的文件及政策,高新區要求企業退出是征收,還是收購至今沒有明確的界定,其政策法律關系模糊,導致企業進退兩難,一拖四年之久,使企業蒙受了極大的損失,2013年 4月3日在經過無數次協商,企業拖不起的前提下,無奈和高新區資產經營公司簽訂了退出協議。而在退出協議尚未履行的情況下,高新區卻于2013年 8月在企業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企業圍墻實施強拆,至今未修繕,這種違法違規行為嚴重的侵犯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導致企業新的損失和存在極不安全隱患。 二.雙方簽定的退出協議高新區采取變相的手段拒不履行 2013年4月,雙方簽定退出協議,依據國務院590號令,依法委托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對公司資產依法進行評估,10月31日,雙方共同委托的評估公司作出評估報告其結論為3900.67萬元,并送達雙方,依據委托評估協議已支付評估費用完畢。依據雙方退出協議第一條退出補償事宜,如甲乙雙方在10日內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又未向評估機構申請評估復核的視為認可,第二條退出補償款支付方式,在出具評估報告后,甲乙雙方在10日內對評估結果協商確認,協商不成,則按有關法律程序進行確認。在雙方協商確認結果或依法確認結果后15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退出補償款的80%,剩余退出補償款的20%,在乙方按合同約定時間全部退出后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 相關法律專家分析指出,此條款有兩層意思,第一,雙方對評估結果可以協商確認,第二,如協商不成則按有關法律程序確認。高新區認為,依法確認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這完全是偷換概念,依《退出協議》,雙方約定按國務院第590號令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執行,而該條例明確規定評估事務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該《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對法律程序的確認有明確規定,事實上雙方都是按此法定程序進行的。高新區在法定期限內申請了復核評估,復核維持評估結論后,雙方均未申請專家鑒定,至此評估的法律程序全部走完,評估公司的復核結果即為有關法律程序確認的結果,故評估結論生效,高新區應按該結論支付補償款。 評估結論生效后,高新區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即《征補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或雙方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但一直拒絕履行。今年1月29日,在市委主要領導過問和公司強烈要求下,高新區才勉強同意先行支付近50%的款項,但同時提出苛刻的前置條件,將余款2000萬元作為爭議標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判,按最終裁判結果付清余款,并將企業全部房地產先過戶給高新區名下。當時企業承受著圍墻被強拆,安全生產隱患巨大,生產無法進行,企業職工討要工資,罷工鬧事,不明真相的債權人紛紛上門逼債等重重壓力不堪重負,萬般無奈只得簽下“馬關條約”即《補充協議》。 三、高新區濫用訴權 法院違規受理 高新區與赫山區法院將,本應由行政法規(即征補條例)調整的征收事務變成了高新區以合同糾紛起訴德美公司的民商事案件,赫山區法院無視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發[2008]10號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級別管轄規定幾個問題的批復》違規受理高新區訴訟德美公司民商案件,縱容高新區濫用訴權,一場無期的惡意訴訟將德美公司逼進死角,踏上不歸路。勢必造成國家和企業巨大的損失。 據介紹,該公司因本次“退二進三”工程已于2010年開始啟動,已經有四年多時間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而且公司是科技型企業,主打產品都是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而專利產品都有經濟使用壽命年限的,在公司的專利技術產品即將進入高收益年限時,趕上這次政府實施的“退二進三”工程,對該公司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首先停產以來完全沒了收益,經濟損失慘重;二來,對公司專利主打產品及企業未來發展產生的負面影響極大,間接損失巨大。因為專利技術產品技術更新速度較快,在經濟壽命年限和專利保護期內如果不上規模進行生產,就會有新的替代型產品出現而影響到公司專利產品未來的市場,即時拿到補償重新建廠,因生物制藥行業的特殊要求,生產車間、相關流程都需要嚴格的機構認證和程序驗收,這一過程至少需耗時2年多,而且原有的客戶、銷售網絡都因停產而流失,可以說本項目從研發中試到準備上規模,辛辛苦苦一路走來,正要大力發展,眼前一片光明的時侯,碰上這次政府 “退二進三” 的戰略 部署,多年來的努力毀于這次“退二進三”。 由于益陽高新區的行為,直接導致企業科研、生產、經營無法正常展開,停工停產,工人失業,企業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損失更何況征收評估結論是采取“重置成本評估法”而不是依《590號令》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13條“市場法評估”。企業為了支持益陽市政府“退二進三”忍氣吞聲被迫接受評估方案,沒想到益陽市高新區用行政手段不依法進行鑒定,反而違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使企業不知何時是個頭,不但嚴重挫傷了企業創新創業的積極性,而且嚴重地損壞了益陽國家高新區改革開放,招商引資的形象,將對益陽高新區招商引資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勢必造成嚴重的社會不安定。 為此,吁請政府相關部門、人民法院依據政策,法律法規,合理合法的迅速解決湖南德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退二進三”的問題,為企業的科研生產營造寬松的發展環境,使企業走出困境,使“德美南參畜寶生物飼料添加劑”這一高科技成果迅速轉化為生產力,投產產生效益,造福社會。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