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中國網-民企 訊:2014年9月8日,陽泉市郊區河底鎮上章召村一家名為恒源昌的骨料廠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根據中國網工作人員調查了解,該起事故并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國家安檢局等相關單位。 事故發生當日未通知家人 死者喬志文,現年51歲,家中有兩女一子,均未婚。9月8日在工廠上班時,不幸觸電身亡。據知情人向本網工作人員透露,事故發生后,工廠方面先撥打了陽泉市第二人民醫院的120電話,120接報趕到現場后證實該工人已經死亡。救護車離開后工廠方面并未第一時間通知死者家屬,而是將尸體轉移到了郊區李家莊的殯儀館,直至第二日時才通知死者家屬。 廠方以76萬元“私了” 廠方通知家屬后,與死者家屬達成“私了”意向,經過數日的討價還價,最終雙方以76萬元達成“私了”協議,廠方先將60萬元支付給死者家屬,余下的16萬元兩個月后付清。“私了”就是發生死亡事故后不向安監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上報事故,而以金錢補償的形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的一種通俗說法。“私了”的好處是除了可以避免企業遭受停產整頓及巨額的經濟處罰外還可以免除企業相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工廠至今未停業整頓 那么這家名為恒源昌的骨料廠究竟是個什么樣的企業呢?工作人員先后走訪了上章召村委會及河底鎮鎮政府,河底鎮任志剛鎮長稱上個月鎮里并未得到生產死亡事故的報告,至于這個名為恒源昌的骨料廠有無資質,鎮里也沒有給出明確答復。 10月24日,仍有車輛前往該廠內運輸骨料,并未有停產整頓的跡象。目前,中國網工作人員已將該情況反映給陽泉市郊區安監局。安監局相關領導表示,他們并未接到此事件的報告或舉報,下來他們會調查核實!對于此事件本網將繼續關注。 相關法律鏈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降職、撤職處分,對逃匿的處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第九十二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結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中國網-民企http://minqi.china.com.cn/minqiminsheng/msjd/27843.html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