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客商失約 30多萬斤南瓜要爛了
永壽縣永太鎮政府:如協商督促無果將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中國傳媒聯盟 據 新華法治網 訊:南瓜成熟了,可簽了協議的客商卻遲遲沒有按照約定前來收購,永壽縣永太鎮的20多戶村民只能眼睜睜看著30多萬斤南瓜慢慢爛在自己手里。
“大部分南瓜都爛了”
1月5日中午12時許,永壽縣永太鎮邵村,村民李中興揭開自家門前小山一樣的玉米秸稈堆,再掀起一層塑料布,放在下面的南瓜便露了出來。條狀的南瓜呈現綠色或黃色,長度約50厘米左右。隨手翻看,里面一些南瓜已經爛了,露出紅色的瓜瓤。這個小山一樣的南瓜堆有兩萬多斤,是李中興家今年4畝地的收成。而像他這種情況,在邵村和盧莊、保家溝等村還有很多。
“大部分南瓜都爛了,現在最多能挑出三分之一好瓜。”李中興說,盡管蓋了玉米秸稈和塑料布,但是因天氣寒冷,大部分南瓜還是被凍壞爛掉了。
李中興說,當初是村委會引進的這個種植項目,合同也是村委會簽的,但是村干部沒有強迫村民種植,只是引導和鼓勵。另外,政府每畝地還給補助300元,而客商則承諾每斤最低2毛錢收購,高的話可以出到4毛多。很多村民種植,主要還是看中了客商最低價收購的承諾。
李中興說,南瓜種子是合作社提供給村委會統一發放的,“2013年南瓜的銷售還不錯,一畝地可以賣到2000多元,就算按最低價賣也比種糧食劃算多了。可現在南瓜都收回來兩個多月了,也沒看見合作社的人來過。”
還有30多萬斤南瓜滯銷
永壽縣永太鎮鎮長賀文淵介紹,2014年3月份,永太鎮邵村、盧莊、保家溝、車村等4個村子的23戶村民與安徽籍客商王某簽訂了回收合同,共種植南瓜170畝。合作模式是王某為種植戶墊付每畝120元籽種費,南瓜成熟后王某負責收購,每斤價格不低于0.2元。此外,永太鎮也將種植南瓜列為當年的產業扶貧項目,邵村、保家溝的南瓜種植戶可以享受每畝300元的產業扶持補助。但2014年全國南瓜豐收,廣西、湖北等省份的南瓜種植面積大幅增加,南瓜價格持續走低。王某在永壽縣多地簽訂類似購銷合同,南瓜種植面積上千畝,南瓜成熟時已經沒有經濟能力履行合同,鎮上和村里多次督促其收購未果。
賀文淵說,2014年全鎮共產南瓜55萬余斤,除自行銷售20多萬斤外,目前還有30多萬斤滯銷。為了減輕村民因為滯銷帶來的經濟損失,鎮政府一方面繼續督促客商及時履行合約,通過相關政策補貼種植戶,另一方面多方拓寬銷售渠道,利用節前銷售旺季主動出擊,在周邊城市的大型蔬菜市場為村民尋找銷路。
必要時將起訴客商
保家溝村種植了60畝南瓜,保家溝村支書張小明的弟弟一個人就種了十幾畝。“客商不可能過來了。”張小明說,南瓜成熟后,他曾給客商王某打過電話,對方稱市場行情不太好,讓他們先保存,之后便沒了音訊。
張小明提供的南瓜種植協議顯示,保家溝村與客商王某的永壽縣綠壽種養專業合作社就南瓜生產銷售達成協議,南瓜收購保護價每斤0.2元。違約責任里明確規定,“未經合作社同意,村民不得將優質南瓜銷售給他人。”
5日下午2時許,鎮上一名工作人員撥通客商王某的電話,對方稱自己正在外地建瓜窖,建好就過來收購。聽到這話,一旁的張小明苦笑著說,“等到他的瓜窖建好了,村民手里的南瓜也就全部爛掉了。”
“實在不行,我們就采取法律手段。”賀文淵說,現在其他鄉鎮已經有村民將客商王某起訴到法院,如果協商督促仍然沒有結果,必要時他們會動員村民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華商報記者 馬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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