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中國安全生產監督網 訊:
記者手記:有 利益就會有奸商,盡管國家對假種子案打擊力度很大,但還是有人為了利益不惜鋌而走險,致使假種子案件時有發生,奇怪的是遭遇假種子侵權后,弱勢農民竟然投訴無門,維權無望。發現假種子需要從播種到出苗,成長和結果的過程,給農民留取證據帶來難度,他們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維權往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而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互相推諉,甚至利益勾結,最終坑害的是弱勢的農民。
2014年春正直兩會召開之際,在辦公室見到了前來投訴的黑龍江省富裕縣五一村農民劉洪全,下面是他具體描述:我叫劉洪全,遭遇了假種子的坑害,導致家庭陷入困頓。2011年5月17日在當地天一種子經銷處(注:吉林省稷農種業有限公司經銷店)購買了由吉林省稷農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伊單‘59’玉米種子,成熟期為125天,春播后出苗率極低,后劉洪全與經銷商張忠誠和當地執法大隊多名工作人員到現場檢驗出苗率,檢驗結果為出苗率不到50%,經當事幾方共同協商毀地重種,并在2011年初從山東和本地雇用了有豐富種植經驗的技師和農工并嚴格按照標準和規定精耕細作,因耕種季節已過,改為成熟期為96天的克單8玉米種子,但減產欠收已經成為事實,因此經銷商張忠誠與吉林省稷農種業有限公司法人田興華指派的兩名部門經理和農戶等三方代表在2011年8月4日簽訂了賠償協議書(注:后邊有協議書為證)。按照簽定協議的產量計算,255畝玉米產值為306000斤。但稷農種業有限公司種子標簽和測產報告標準的每公頃玉米產量為26000斤,比實際產量866.67公斤少596.85斤,
實際減產152196.75公斤,(255畝)按照2011年市場價每公斤2.3元計算,玉米減產造成我損失350052.525元(間接損失幾十萬元)。
一年的辛勤勞動變成了負債累累,但得到最終結果是經銷商和生產商找各種理由不給任何賠償。不賠償的原因令人啼笑皆非,原因是吉林省稷農種業有限公司,在當地找了沒有測產資格的單位做了假測產報告,證明并未造成農戶損失。
后經該農戶強烈要求由富裕縣農業執法大隊組織種子經銷商,吉林省稷農種業有限公司代表,在三方在場的情況下,對剩余的種子,現場確認封存,封存后的種子(伊單59)送到北京農科學院玉米種子檢測中心進行檢測,做了以下檢測:①真實性檢測。②一至性檢測。兩種檢測報告結論證實種子均不合格,該農戶購買到的伊單59種子實為偽劣假冒種子。
由于購買偽劣假冒種子造成255畝土地荒蕪,造成承包者巨大損失,無力支付當地農民的土地承包費,同時購買種子的女兒劉麗多次向種子經銷處和種子公司商討賠償一事,均遭到拒絕和怒罵,致使劉洪全女兒精神壓力過大導致瘋瘋癲癲,經權威醫院確診為精神應激障礙,至今未能全愈,劉洪全也因此急火攻心,導致一只眼睛失明,無錢醫治,并債務累累,致使家庭陷入困境。在銷售了經多方專家和權威機構檢測為假種子的售假公司,在給農戶造成巨大損失后,在中央屢次打擊坑農事件的時候能夠理直氣壯的對農戶的索賠和投訴視而不見,靠的的是什么?原來種子公司依據的是當地農業執法大隊幾位不具備測產資格的執法官員提供的測產報告,作為坑農種子公司不予賠償的附身符。這份帶著明顯傾向性,弄虛作假的測產報告并未按照國家的測產標準測產,小棒不算大棒算,無棒的棵不算,并且無限延伸到100棒,小的可憐的玉米棒比其他人地里的大棒產量還高,地里采回的玉米棒不去水分就濕玉米做出結論?就這樣把一份做了弊的結論報告蓋了章就給了種子公司派來的代表孫、崔兩個代表,就這樣一份報告成了坑農公司的附身符,這份報告背后隱藏的利益關系用時下一句時髦的網絡語言來講,你懂的!!
記者分析:如何加強對種子市場的監督管理,規范種子市場秩序,確保農民能夠使用到放心種子,老百姓吃到放心糧,不僅是農民和有關部門應該思考的問題,也是我們整個社會應該思考的大問題。用完善立法、強化執法、提高農民維權意識等措施來保障農民利益是迫在眉睫的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解決了農民的種子問題,才可能進一步解決“三農”問題,實現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小康社會的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