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未婚媽媽也能給孩子辦出生證了
時間:2013-12-03 11:11
來源:中國傳媒聯盟作者:中國傳媒聯盟
據新華社電 沒有結婚證也可以為孩子辦出生證、上戶口?近日,湖北省衛計委、省公安廳聯合制定下發《湖北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湖北省境內出生的嬰兒均應依法獲得國家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各簽發機構與管理機構不得以結婚證、生育證等作為簽發的附加條件。今后在湖北,未婚媽媽也能給孩子辦理出
據新華社電 沒有結婚證也可以為孩子辦出生證、上戶口?近日,湖北省衛計委、省公安廳聯合制定下發《湖北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湖北省境內出生的嬰兒均應依法獲得國家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各簽發機構與管理機構不得以結婚證、生育證等作為簽發的附加條件。今后在湖北,未婚媽媽也能給孩子辦理出生證了。
新《辦法》引發網友熱議。這是繼今年6月初武漢市擬對“未婚媽媽”征繳社會撫養費的消息之后,輿論再次聚焦“未婚媽媽”群體。
■ 焦點
新規被指助長婚外生育
“省了很多麻煩。”23歲的郭楚說,她18歲時認識孩子的爸爸,不到一年懷孕了,由于此前一直沒到結婚年齡,無法辦理結婚證,因此孩子至今還未上戶口,“如果能給他上戶口,孩子上學、看病問題都會順利很多。”
有專家表示,出生證與結婚證脫鉤后,孩子可跟隨父母一方落戶,不再存在以往的“黑戶”、“黑孩子”現象。
初為人母的程女士說,未婚媽媽應有權利選擇是否要獨立撫養孩子。婚外生育應是婚姻法等約束的范疇。
部分網友質疑,不要結婚證和生育證就能給孩子辦出生證明合法落戶,豈不是在慫恿未婚先孕、婚外生育?
記者調查發現,部分農村地區先孕后婚情況逐漸增多,有些農村婦女要先證明自己具備生育能力,男方家里才同意成婚。一些業內人士擔心,部分農村地區家庭“先生育再結婚”狀況或將加劇。
■ 觀點
“給孩子出生證是尊重生育權”
湖北大學人口與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嚴梅福則認為:“‘先生育再結婚’現象與準辦出生證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他認為,給所有孩子出生證,是對生育權的尊重。未按照計劃生育,受處罰的應該是父母;而沒有出生證上不了戶口,最終受傷的是孩子。《辦法》在尊重人權、尊重生育權方面向前邁出了一步,今后還應根據形勢調整。
“孩子生下來,就應該給予基本的人權保護。”華中科技大學人口與政策研究所所長石人炳說,對于既成事實的未婚生育,社會不應歧視,婦聯、學校等相關部門應該更寬容,讓孩子健康成長。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夢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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