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制定“醫療條例” 杜絕醫療暴力 本月底市人大將啟動醫療“基本法”立法調查 中國傳媒聯盟 據 廣州日報訊 (記者劉暢 通訊員陳洪)深圳市人大擬開全國先河,就“和諧醫患關系”創新立法,直面醫患關系、急救診療等當前熱點難點,啟動醫療領域“基本法”—《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以下簡稱《醫療條例》)立法制定工作。記者昨天從市人大獲悉,本月底市人大將啟動該條例立法問卷調查,重點調研醫師多點執業,醫療糾紛預防處置制度、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等多個熱點問題。 現有規定不足以杜絕“醫療暴力” 據了解,今年春節期間發生在深圳市兒童醫院的傷醫事件不是個案。據該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一年,該醫院發生了醫鬧、傷醫事件三十多起,遭遇堵大門、拉橫幅、燒紙錢等各式“醫鬧”嚴重擾亂了醫療正常秩序。更有數據顯示,從2011年至去年,廣東醫調委調解的610起現場醫鬧糾紛中,約有五成有“醫鬧分子”的鼓動和策劃。 受市人大常委會委托,清華大學法學院前不久就特區醫療條例開展立法調研。調研報告認為,醫療暴力行為,已不僅僅是醫療糾紛案件,其對社會秩序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危害,使其可以成為獨立的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然而,當前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雖對相關行為有明確規定,但散落在不同條款中,且針對性不強,不足以震懾醫療暴力,也常常使公安機關在引用時有所顧忌。 或將建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據悉,此次《醫療條例》的制定將率先在全國制定一部統領醫療服務全局的地方性法規。據了解,平衡醫患之間的權益,將是此次立法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據悉,建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將有望寫進條例當中。該制度設立后,醫療機構將不直接對損害進行賠付,而是由作為第三方的保險公司支付。在這種情況下賠償數額不會直接表現為醫療機構的損失,醫患雙方都將更理智地看待糾紛,減少惡性事件發生。 (廣州日報 劉暢陳洪)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