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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制圖:劉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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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術中患者疼痛極不配合,遂停止操作 患者:清宮中因疼痛喊了幾聲,未叫停手術 本報訊 (記者林靜攝影報道)明明做了人流清宮手術,可是1周后復檢照B超胎兒竟然存活,還在生長發育!昨天,市民彭先生報料,他的妻子謝女士在番禺中心醫院產檢時被告知不全流產,需要做清宮手術,手術后1周復查發現胎兒竟然存活。院方的解釋是:術前探宮深12cm,清出陳舊血塊約50克,術中患者因疼痛極度不配合,遂停止操作。對此,謝女士說,她當時因為疼痛叫了幾聲,但并沒有讓醫生停止手術。 懷孕: 不全流產要清宮 昨天,謝女士告訴記者,2月中旬她因為一直陰道出血去醫院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她懷孕了,因為伴有少量陰道出血,醫生給她開了一些安胎藥。 3月2日,醫院又給她開了安胎藥。可是謝女士反映,吃了安胎藥之后,她出血的情況比之前嚴重了,因為擔心胎兒的安全,她和家人于3月3日凌晨又到醫院去檢查。當時,醫生告知是不全流產,建議立刻行清宮術。 謝女士說,3月3日凌晨,她上了手術臺,當時接受的不是無痛人流。在手術中,她因為疼痛叫了幾聲,大概40分鐘后從手術室出來。“當時右腿很不舒服,不能行走。” 在謝女士提供的門診病歷上,記者看到,對這次手術,上面寫著:“術前宮深12cm,清出組織物見蛻膜樣組織及血塊……囑一周后門診復查,必要時再次清宮……”謝女士的婆婆說,手術后她還看到一個盤子里放著手術中取出來的物質,這讓全家人都認為胎兒已經被清除掉了。 術后: 胎兒竟然還存活 可是,1周后謝女士和家人到同一家醫院復診,照了B超之后,結果是“子宮內妊娠9周,胎兒存活,絨毛膜下出血”。謝女士和彭先生都十分不解:“一周前才做了清宮手術,胎兒竟然還存活?” 隨后,謝女士和家人又到了番禺市橋醫院和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兩家醫院的檢查結果都是:宮內妊娠、胎兒存活、孕9周大小。3月11日,謝女士和家人去番禺中心醫院要求給出解釋,醫院回復,醫療事故由第三方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出面回復。3月18日,謝女士及家人再次來到醫院要求盡快給予答復,當時醫院回復說3月21日給出答復。 彭先生說,他們后來在其他醫院檢查的時候,醫生說,要等胎兒13周才能診斷出胎兒是否正常,是否需要人流。“這對大人和孩子都是一種折磨。” 院方: 患者不配合停止操作 對于謝女士及家人提出的問題,番禺中心醫院3月21日給出了書面答復。 記者看到,答復中說:婦科醫生接診后為患者婦檢,見有活動性出血,未見組織物堵塞,考慮患者不全流產需行清宮術。“術前探宮深12cm,清出陳舊性血塊約50g,術中患者因疼痛極不配合,宮口無活動性出血,遂停止操作。術后予肌注縮宮素20u及口服益母草片促進子宮收縮,囑一周后門診復查B超。” 對于院方的答復,謝女士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她說,因為不是無痛人流,手術的時候她因為疼痛叫了幾聲,但是并沒有讓醫生停止手術。 謝女士的婆婆說,兒媳懷孕僅2個月,手術后她子宮里有不少血塊和組織被清出來,家人看到之后都當然地認為手術已經完成了。 婦科專家: 如停止操作應讓患者知情 一家省級三甲醫院的婦產科主任昨晚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當時確實如醫院所說是患者極度不配合,醫院確實應該暫時停止清宮術,因為強行清宮容易導致孕婦子宮穿孔,誘發大出血。在停止手術后,給予益母草等藥物,并囑患者一周后B超復查,是合乎規范的。但關鍵是,醫院應該在事后告知患者手術并未完成,否則就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權。 而如果真實情況不是因患者不配合停止操作,則屬于清宮操作中漏吸,這種操作可能損傷胎兒的身體部位,對胎兒和孕婦的損傷都比較大。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