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宣傳網訊 官邸制,就是公務人員的一種住房的制度,官邸是國家為一定級別的官員提供在任期間居住的住所,官員本身對此只有居住權,沒有產權。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探索官邸制,旨在規范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控制多處占用住房、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問題。這無疑是抑制官員坐擁多套房產的腐敗問題的有效措施。
新中國建立后,中國沒有按照國際慣例實行官邸制,改革開放前,實行的是典型的福利分配制度,改革開放后,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除黨和國家領導人之外,所有公務員都參加了住房制度改革。經過十多年的探索和實踐,住房制度改革雖有重大突破,但同時暴露出一些突出問題。
領導干部違規建房、“以權謀房”成為腐敗的新形式。其突出表現是,房改后不少地方,程度不同地出現了一些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建房的現象,多占、低價套購或者超標準侵占國家公共資源的問題也很突出,有的甚至還出現了官員建造別墅的熱潮。一些腐敗官員涉及房產腐敗問題,令社會震驚。
此外,干部交流、異地任職等,客觀上為官員濫用權力“以權謀房”提供了便利。領導干部住房在內的特權泛化,引起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損害了政府的形象。一個領導干部到某地任職,地方大都為其準備好了“住所”,這個“住所”往往就成了其個人的資產。調離后多數不退,實際上為永久占用,還可留給后代。
“官邸制”在發達國家實行多年,實踐表明該項舉措可有效制約住房腐敗。當下中國官員住房體制固化,不利于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探索實行官邸制,能避免資源浪費。官邸制有助于規范領導干部住房問題。建立“官邸制”作為政府自身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有助于遏制領導干部住房腐敗。(李大)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