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威茶莊已經“易主”
中國傳媒聯盟 據 大桂網 訊: 個人獨資企業被作價賣給案外人 所有證據都能證明,成都吉福威威茶莊(以下簡稱“威威茶莊”)是個人獨資企業,并由自然人毛尚菊投資。 1995年,經成都市雙流縣計經委、國土局、縣政府批準,自然人毛尚菊在雙流縣通江鎮吉福村5社有償取得商業劃撥土地1.71畝。 此后,毛尚菊通過貸款、借支等方式在該宗地修建了2728.8平方米的商業用房,并開辦起威威茶莊。通過幾年的辛勤經營,毛尚菊已經還清了大部分借支和貸款。同時,因行政區域劃分,該宗地已劃歸為成都市武侯區機投鎮。 隨著土地價值的上升,在毛尚菊真正想大干一場的時候,鄰居“德威娛樂城”的一起官司莫名其妙將她“卷”了進去。 1999年,出租車駕駛員集體起訴成都復川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川公司”),復川公司終審敗訴。2000年2月21日,成都中院下達執行裁定,決定將復川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德名下的德威娛樂城予以查封。 查封德威娛樂城無可厚非,但成都中院執行員袁成俊竟然錯誤地將執行裁定送達給了德威娛樂城隔壁的威威茶莊老板毛尚菊。 毛尚菊當即就請律師寫了一份《異議書》,并向成都中院提供了原雙流縣有關部門的批文,證實威威茶莊的產權所有人是毛尚菊,威威茶莊與被執行的德威娛樂城沒有任何關聯性。 執行員袁成俊收到這些證明材料之后,不但沒有糾正錯誤,居然變本加厲,于同年7月5日再次下達一份查封裁定:“將被執行人復川公司名下的威威茶莊(德威娛樂城)房屋面積2728.8平方米作價56萬元變賣給饒中志,有關過戶手續自行辦理。” 饒中志僅僅花了56萬元,就輕松地擁有了2728.8平方米的商業用房,這是一宗不正常的“交易”,其背后應該有更大的陰謀。 據毛尚菊介紹,此“交易”的幕后推手是饒中志的哥哥饒某,饒某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某部門的副主任,他也是現在威威茶莊的隱形“房東”, 饒中志只是活動在前臺的一個影子而已。 法官玩忽職守“訴”而不“罪” 饒中志通過袁成俊下達裁定獲得威威茶莊之后,自己也沒有經營,一直出租給他人使用,每年都會收取一筆可觀的租金。只是袁成俊下達裁定“有關過戶手續自行辦理”這句備注,使威威茶莊至今都未能過戶到饒中志名下,因為相關征地、建房的合法手續一直在毛尚菊手中,僅憑一致裁定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 自從威威茶莊作價56萬元變賣給饒中志之后,毛尚菊就開始走上了上訪之路,成都市、四川省幾乎所有的政府部門都曾經留下她的身影,各種形式的申訴書、控告信、情況反映送遍了這些地方。 由于袁成俊在多起執行案件中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刑事犯罪,經舉報,2005年8月3日,成都市人民檢查院對其立案偵查,同年10月24日經該院批準對其逮捕。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于2006年2月28日對袁成俊案的《起訴意見書》載明:犯罪嫌疑人袁成俊在辦理復川公司駕駛員訴復川公司執行案件中玩忽職守,造成他人經濟損失120萬元。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詳細地闡述了袁成俊對威威茶莊的“執行過程”:2001年7月,犯罪嫌疑人袁成俊在辦理廖昌華、張躍、陳勇、劉明軍申請執行成都復川公司執行案中,對工作不負責任,在沒有查證威威茶莊權屬的情況下。違規將屬于第三人(記者注:毛尚菊)威威茶莊作價56萬元變賣給饒中志,以抵償復川公司欠廖昌華、張躍、陳勇、劉明軍的債務。經查,威威茶莊土地和房產屬第三人財產,與復川公司沒有任何關系,犯罪嫌疑人袁成俊的上述行為給第三人在威威茶莊土地和房產上投資的財產造成了120萬元的經濟損失。上訴犯罪事實有李俊德(記者注:復川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證實、威威茶莊法定代表人毛尚菊證實、威威茶莊修建方陳紹明證實,各種法院裁定書,國土資料等。 2008年12月18日,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袁成俊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令人不解的是,法院的判決并沒有提及以上關于“辦理復川公司駕駛員訴復川公司執行案件中玩忽職守,造成他人經濟損失120萬元”的情節。 14年陳案還需“耐心等待”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對袁成俊在執行“威威茶莊”中的玩忽職守行為說的明明白白,為什么在德陽市旌陽區的《起訴書》中就突然“蒸發”了呢?毛尚菊在此后的維權上訪過程中,也曾向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德陽市人民檢察院遞交了《請求追究袁成俊漏罪的申請書》,但一直石沉大海。 直到2013年11月4日,成都中院才召集復川公司、饒中志、毛尚菊舉行了聽證會。當月25日,成都中院審判執行監督庭才給毛尚菊做了一份書面《答復》。《答復》稱:本院已于2013年7月18日立案受理。由于事隔多年,時過境遷,相關當事人難以查找,本院多方努力才向涉案相關財產買受人送達了法律文書。目前,本案部分案情尚需進一步核實,承辦人員正在進行調查,完畢之后將盡快研究處理。請耐心等待。 “我上訪、控告了14年,等來的依然是‘請耐心等待’,”毛尚菊說,威威茶莊即將面臨拆遷補償,她作為威威茶莊產權的合法擁有者,希望能在拆遷補償之前物歸原主。 一起是非分明的執行案,連常人都知曉的道理,為何竟如此離譜:袁成俊為什么要把威威茶莊當作德威娛樂城的財產執行?2728.8平方米的商業用房為何僅作價56萬元變賣給饒中志?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對袁成俊玩忽職守的起訴意見為什么在德陽市旌陽區檢察院“蒸發”?
一直關注此案的一位律師認為,這些問題絕對不是巧合,問題背后肯定暗藏著巨大的腐敗和權錢交易。(記者 王甘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