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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媒聯盟 據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訊: 書記員:請公訴人、辯護人入庭就坐。宣布法庭紀律。 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報告審判長,公訴人、辯護人均已到庭,被告人郭增喜已提押候審。法庭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審判長: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宣布開庭。傳被告人郭增喜到庭。 審判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條的規定,法庭現在對被告人的基本情況進行核實。 審判長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名單。 法庭調查前準備 審判長介紹申請回避的法律規定并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被告人表示不申請。 法庭調查 審判長:現在進行法庭調查。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被告人郭增喜,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與你收到的起訴書內容是否一致?被告人:聽清楚了,一致。審判長:被告人郭增喜,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被告人:無。審判長:鑒于被告人對指控事實沒有異議,下面,由公訴人可以對被告人郭增喜進行訊問。 法庭訊問被告人。 審判長:被告人郭增喜,下面本法庭問你幾個問題。你跟被害人父母之前認識嗎?被告人:不認識。審判長:當晚你和被害人父母有沒有發生什么矛盾或糾紛?被告人:沒有。審判長:當晚事情發生后你在什么地方?被告人:我記得就到醫院檢查了,其它記不清了。 審判長:下面進行法庭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在舉證前,請對證據的來源以及所要證明的問題作簡要的說明。對于庭前會議中控辯雙方沒有異議的證據,可以簡化出示,概括說明證據的名稱和所要證明的事實即可。下面由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庭出示證據。 在庭前會議中,公訴人已經出示了本案的監控錄像,控辯雙方均無異議,當庭不再出示。公訴人當庭出示了被告人郭增喜的供述和辯解,證人楊某某等人的證言,被害人父母的證言,現場勘查筆錄,被害人李某某構成輕傷的傷情鑒定意見,被告人郭增喜的戶籍證明、到案經過等書證。 被告人郭增喜及其辯護人對上述證據的客觀性、真實性沒有提出實質性的異議。辯護人當庭提供了證實案發后被告人郭增喜和被害人一方已經達成民事調解并且獲得被害人一方諒解的民事調解協議、收款收據等。公訴人對辯護人提供的上述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人最后陳述 被告人郭增喜對自己的行為很后悔,對被害人家屬表示道歉,也愿意努力賠償。郭增喜還表示,自己作為一名民警,發生了這種事情很不應該,希望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并感謝媒體對這件事情的真實報道,感謝法庭今天公正、公開的審判。希望大家接受教訓,不要再犯類似錯誤。 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