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葛東升 封云舉 李軍)揚子江藥業集團項目部主管日前來到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檢察院,查詢投標該集團標準車間擴建項目的5家建筑商有無行賄犯罪記錄。短短幾分鐘,查詢結果搞定。 盡管揚子江藥業集團有著嚴格的管理體系,但也曾遇到過職員挪用資金、收受供應商賄賂等“成長的煩惱”。一項統計表明,2006年至2009年,高港區的非公企業中,發生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等案件43件,嚴重的單筆涉案金額就達近千萬元。 2010年起,高港區檢察院開始在非公企業開展犯罪預防: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延伸向非公領域,把“污點商人”提前攔截在競爭門檻之外,減少企業人員被拉攏腐蝕的幾率和風險。該院還借鑒香港廉政公署的預防經驗,制作《十大涉罪風險提示卡》分送非公企業負責人,介紹企業經營管理中易發的法律風險,促進非公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2010年至今,揚子江藥業、口岸船舶等3家超20億元企業均實現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等犯罪零發案。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