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搜房網房天下 訊:2月2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這一新政一經發布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搜房網調查顯示,超過七成人不支持這一項政策,其最主要原因是擔心小區的安全問題。
安全因素是不支持新政的主要原因 新政出來之后,業內影響比較大的一篇文章認為本次新政是政府盲目悲催拍腦袋的政策,其最主要的觀點也依然是安全問題。可見住宅安全在國人心中的地位。調查顯示,有超過半數不支持的網友認為打破小區圍墻,安全將得不到保證。有網友留言認為“國民素質還沒有達到那種水平,開放小區,外來車輛橫沖直撞怎么辦?”還有網友留言說“破了圍墻,小偷少了阻擋。” 目前中國的小區基本都有圍墻包圍,通過在門口設置崗亭門禁來保證小區內部環境的相對安全。在這種封閉小區內,物業的管理可以更加明確和清晰,什么該管什么不該管都一清二楚。對于橫沖直撞的車流以及亂停車現象也能夠在小區內部得到有效控制。這就使得一些業主認為封閉小區內,老人小孩都能夠安全。 居住私密性問題是不支持的另一個原因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國人對于居住的私密性要求也越來越高。本次調查中,因為打破圍墻可能損害居住私密性的恐懼而持不支持態度的網友超過三成。 私密性簡而言之就是個人的專屬領域不受別人窺探。一般而言,實體材質的圍合易形成較強的領域感,圍合感越強所形成的空間越封閉,空間的私密性相應較強。這就是在中國更多人愿意選擇圍墻小區的原因。有網友留言認為“將圍墻打開,底層的居住著面臨者被圍觀的境遇,誰懂!”這樣的擔憂也不無道理。 拆除小區圍墻涉嫌侵犯業主物權 新政中“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可以解讀為,舊有帶圍墻小區,圍墻將要逐步打開。根據調查,部分網友留言“物權法,物權法,物權法”,意指新規涉嫌違法。亞豪機構市場總監郭毅就認同這個觀點。 商品房出售時,建筑中面積中包括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其中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也納入到公攤面積中,在實際開發過程中,這部分面積往往規劃為公共道路和公共綠地。也就是說,社區中的內部道路很可能是由業主真金白銀購買,并受《物權法》保護的。 將業主私屬面積公共化,與《物權法》中“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等條款相悖。
在本次調查中很大一部分網友認為即使是要實行新政也不可一刀切施行,對于老舊小區,如何做到對業主的補償以及對安全問題的考量,甚至于市政如何將拆除圍墻納入都是應該考慮的事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月23日答記者問中回應將進一步完善立法,保障業主權益。住建部在2月24日上午也回應“拆圍墻”稱,要認真全面理解好“逐步”兩個字。“逐步”就是要有計劃,要有輕重緩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圍墻”。要實施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的城市,都會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考慮到各種利益關系,依法依規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和居民的訴求,切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